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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小船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八日修正後,地方政府制定載客小船管理自治條例前,載客小船業者應投保營運人責任保險,每一乘客投保金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二百萬元。
前項保險期間屆滿時,載客小船業者應予以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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