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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簡易人壽保險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保險契約得由本人或第三人訂立之。
由第三人訂立之保險契約,未經被保險人書面同意,並約定保險金額者,其契約無效。
被保險人依前項所為之同意,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保險人及要保人撤銷之。
被保險人依前項規定行使其撤銷權者,視為要保人終止保險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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