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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簡易人壽保險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保險契約,自填發保險單之日發生效力。
但保險人於同意承保前,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之金額,保險人應負之保險責任,以保險人同意承保時,溯自預收相當於第一期保險費金額時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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