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明信片應依中華郵政公司公告之紙質、規格製作。明信片紙張表面應平整光滑,不得有突出部分。明信片,分橫式、直式二種。中華郵政公司以外之任何人印製明信片者,應依前三項規定製作,並不得刊印「郵政」字樣及郵資符誌或類似花紋。中華郵政公司以外之任何人印製之明信片,其紙質、規格不合規定者,按信函交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