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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促進電信事業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輔導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申請產業創新或研究發展之計畫補助者應提出計畫,該計畫應載明下列事項,以書面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一、計畫目標。
二、計畫內容、方法。
三、執行時程及進度。
四、預期成果及效益。
五、風險評估及因應方式。
六、績效及衡量指標。
七、人力及經費配置。
八、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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