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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罰鍰分期繳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處罰機關應設置專責窗口或人員受理分期繳納罰鍰及提供諮詢,並於受理申請分期繳納後,應先就分期案件製發裁決書並完成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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