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警告燈號,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方道路施工,應減速慢行。
設於夜間施工路段附近。
本燈號分閃光燈號及定光燈號兩種,顏色為黃色或紅色。
安裝於拒馬或獨立活動支架上,高度以一二○公分為度。
其鏡面閃爍頻率、光度及適用地點,依左表規定:┌───────┬─────────────┬────────┐│種類│閃光燈號│定光燈號│├───────┼─────────────┼────────┤│鏡面數│單面或雙面├──│├───────┼─────────────┼────────┤│每分鐘閃爍次數│五五-七五│定光│├───────┼─────────────┼────────┤│光度(燭光)│二0-四0│五-一0│├───────┼─────────────┼────────┤│適用地點│用於施工地段起迄點及特別危│用於導向車輛行駛│││險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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