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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103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車道指示標誌「指29」,用以指示通達地點應行駛之車道。
懸掛於應進入該車道將近處之正前上方。
圖例如下:本標誌為綠底白字白色箭頭及白色邊線,箭頭應向下分別正對各該車道之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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