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102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大型車靠右標誌「指28」,用以指示大型車應行駛右側車道,避免佔用內側車道,或應靠右駛入收費車道。
本標誌如設於指示駛入收費車道時,設於距離進入該收費站區之車道漸變段起點約一○○公尺處。
本標誌為白底黑字黑色邊線。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