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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辦理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經費,各主辦機關應由分配之交通違規罰款收入百分之一.五為下限編列預算支應,不敷時得向交通部申請補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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