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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常壓液態罐槽車罐槽體檢驗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檢驗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交通部應廢止該檢驗機構之檢驗許可:一、偽、變造檢驗紀錄文件者。
二、不依規定核發檢驗合格證明書或核發不實者。
前項不依規定核發之檢驗合格證明書不生效力,且經廢止檢驗許可之檢驗機構,三年內不得再申請本檢驗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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