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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用公路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各級政府為興建公共設施,如有使用專用公路用地之必要時,專用公路所有人不得拒絕。
前項設施之興建,如影響專用公路之安全或完整時,興建機關應同時採取適當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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