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停車場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28條

已登記之路外公共停車場變更組織、名稱、停止全部或部分營業或歇業時,應於一個月前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復業時,亦同。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