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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停車場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汽車運輸業、買賣業、修理業、洗車業及其他與汽車服務有關之行業,應設置其業務必要之停車場。
停車場之設置規定,由直轄市或縣(市)各該行業之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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