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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計程車客運服務業最低資本額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經營派遣業務最低資本額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其每設置一家分公司,最低資本額應增加新臺幣一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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