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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建築物交通影響評估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建築物,其樓地板面積達三萬平方公尺者,應針對營運期間訂定交通管理計畫,視建築物及週邊道路交通特性,針對建築物內、外部交通系統研提具體改善措施,經地方主管機關同意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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