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車輛編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省(市)公路監理機關對領有職業汽車駕駛執照人員平時即應納入編用管理。
但外國籍人員,不在此限。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