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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汽車檢驗員汽車駕駛考驗員檢定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申請汽車駕駛考驗員檢定者,應具有下列資格:一、年齡滿二十歲。
二、高中(職)或相當高中(職)之軍事以上學校畢業者。
三、領有檢定車種以上之汽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
前項所指之汽車駕駛執照包含國軍汽車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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