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地方公路主管機關應將其所轄公路系統之年度公路養護、安全管理計畫,於年度開始前四個月報由交通部參酌各級公路之長度、面積、交通量等因素,及配合當前國家建設政策之優先次序,予以審核分配。
地方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應將年度市區道路養護計畫,於年度開始前四個月,報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參照前項因素等,予以分配。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