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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小型車行駛道路,其後座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處罰,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一日起實施。
但年齡逾四歲至十二歲以下或體重逾十八公斤至三十六公斤以下之兒童,其乘坐於車輛後座未依規定繫安全帶之處罰,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八月一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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