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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汽車駕駛人及乘客繫安全帶實施及宣導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應督導所屬於召開村里民大會或其他各種集會時,宣導其村里民在駕駛汽車及乘坐汽車前座或小型車後座時,均應繫妥安全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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