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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90條

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業,以班車辦理包車出租之業務,其運費之計算,準用本法第八十七條至第八十九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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