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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公路汽車客運之行李、包裏費及汽車貨運雜費之計算,由中央及直轄市公路主管機關核定之。
其有合於加成情形者,得依前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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