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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法規章節: 第48條

各級政府應將公路修建經費,依施政計畫列入預算,除專案工程外,應依下列順序編列:一、災害修復工程。
二、交通安全改善工程。
三、配合國防及經濟建設工程。
四、其他新建及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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