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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鐵路機車車輛檢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31條

機車車輛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施行臨時檢修:一、發生異常事件、行車事故。
二、發生故障或有故障之虞。
三、停用機車車輛復行使用前。
四、其他認有施行檢修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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