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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78條

橋梁、涵洞、隧道每兩年至少舉行總檢查一次。
前項總檢查,應包括養護狀況、用料使用情形,其檢查計分及獎懲由各鐵路機構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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