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76條

重要橋梁之河流每次漲水,應記錄其水位,並勘察橋臺、橋墩附近河床之狀態,繪圖記錄以作養護作業參考。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