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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72條

樞接鋼梁各部分之樞栓及樞孔附近有異狀時,應加固或抽換。
鉚接鋼梁各部分之鉚釘,如有鬆弛或腐蝕情形,應剷除重鉚或補修。
鋼梁之支承鈑、踏腳、滾軸等,如有變位應予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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