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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鐵路修建養護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151條

橋梁之上部結構、橋柱、基礎及支承等附屬構造物如有損傷時,應查明原因。
如依檢查之結果而判斷有必要進行修補改善時,鐵路機構應訂定修補改善計畫,適時予以修補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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