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條施行雙信閉塞區間之兩端站,應設置其有下列作用之雙信閉塞器:一、以「閉塞區間有列車」或「閉塞區間無列車」表示,並附設電鈴。二、使列車開出之站,無法變更「閉塞區間有列車」之表示。施行簡易聯動閉塞式閉塞區間之兩端站,應設置具有下列作用之簡易聯動閉塞器:一、與出發號誌機或閉塞號誌機聯動。二、以標誌作「閉塞區間有列車」或「閉塞區間無列車」表示,並附設電鈴。三、使列車開出之站,無法變更「閉塞區間有列車」之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