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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鐵路行車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路線遇有不能保持列車依規定速度安全運轉時,應以號誌表示之,並在應特別注意之處所派人監視。
站外正線因臨時發生障礙須使列車停車時,應即施行列車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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