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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鐵路行車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57條

列車氣軔必須全部貫通。
但遇有特殊情事時,不在此限。
無貫通氣軔機之列車,應按列車重量配置相當數量設有手軔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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