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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鐵路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行控人員技能檢定項目如下:一、學科項目:(一)鐵路概論。
(二)號誌路線。
(三)鐵路車輛。
(四)檢查維修。
(五)運轉規章。
(六)運轉理論。
(七)鐵路電氣。
二、術科項目:(一)行車控制設備與指令之操作。
(二)運轉保安設備操作問題處理。
(三)行車事故處理。
參加行控人員技能檢定者,如已經客貨車駕駛人員檢定合格,得免除前項第一款學科項目之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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