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條乘務人員技能檢定項目如下:一、學科項目:(一)鐵路概論。(二)運轉規章。(三)運轉理論。(四)客運業務。(五)作業安全。(六)事故處理。二、術科項目:(一)列車檢查。(二)列車監視。(三)緊急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