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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通過鐵路平交道每日交通量之換算,達到左表規定之標準者,為第一種鐵路平交道:┌─────┬──┬──┬────┐│類別│單位│數量│換算日│├─────┼──┼──┼────┤│行人│人│一│一│├─────┼──┼──┼────┤│腳踏車│輛│一│二│├─────┼──┼──┼────┤│人獸力車│輛│一│三│├─────┼──┼──┼────┤│機器腳踏車│輛│一│八│├─────┼──┼──┼────┤│小型汽車│輛│一│十四│├─────┼──┼──┼────┤│大型汽車│輛│一│二十一│└─────┴──┴──┴────┘前項表內之瞭望距離應由距外側軌道中心五公尺處側定,其交通量換算依左表之換算率計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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