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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鐵路立體交叉及平交道防護設施設置標準與費用分擔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鐵路平交道版之中心須與道路中心一致,其鋪設寬度應比道路寬度每側加寬三十公分,道路拓寬時,該道路主管機關應通知鐵路機構勘定後將該平交道版同時配合加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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