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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臨近電化鐵路設施防護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人行天橋及公路(市區道路)橋樑原有之煙板,應於電力機車開始運轉前撤除之。
未撤除前,不得視為已有防護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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