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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機構經營附屬事業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鐵路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前條第一項第一款之經營事業,依法令須經其他有關機關核准者,應於取得交通部及其他有關機關核准後,始得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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