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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民間機構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先行進入或使用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時,應立即通知主管機關及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之所有人、占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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