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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現役軍人乘坐公營交通運輸工具優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現役軍人享受軍人減價優待,乘坐公營車船,遇站埠車船服務人員,或交通稽查人員查票時,應出示軍人身分補給證,未提證件者以無票乘車船論,依規定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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