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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郵電事業人員退休撫卹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條例所稱郵電事業人員,係指依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任用之郵電事業從業人員。
本條例所稱地區醫院以上之醫院,係指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醫療法規定評鑑合格之地區醫院、區域醫院、醫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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