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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8條

執行單位以外之其他研究機構,因執行本部或所屬機關(構)委託之研究計畫,而有必要運用歸屬執行單位之研發成果時,得基於執行計畫之目的,經本部或所屬機關(構)同意後,請求執行單位無償授權運用研發成果,執行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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