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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購置住宅輔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申請輔助購置住宅借款人員經依本辦法分配次序後,如認為不適宜時,得聲明放棄,並改列入次一優先辦理。
但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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