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條各級貸款除按其資位等級年資考成及眷口人數核配外,並依左列各款規定順序辦理:一、最近三年考成均在八十五分以上者。二、支領房租津貼賃屋居住眷口人數較多者。三、支領房租津貼賃屋居住服務年資較久者。四、申請分配宿舍核准有案者。五、原配宿舍面積不敷居住,經奉准登記尚未改配者。六、配住宿舍自願遷出交回處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