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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購置住宅輔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集體興建住宅所需土地,應盡量配合新社區發展計畫作有效之開發利用,或利用各事業機構原有眷舍基地改建。
但以興建公寓式樓房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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