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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購置住宅輔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依本辦法貸款購置住宅,借款人員仍得支領房租津貼。
但購置住宅後離職(包括退休、亡故)者,於次月份停止支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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