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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事業廢棄物送往再利用機構再利用前之清除,依下列方式為之:一、事業自行清除。
二、再利用機構清除。
三、事業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
四、再利用機構委託合法運輸業代為清除。
五、委託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之公民營清除機構清除。
六、委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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