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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交通事業人員於考成年度內受記一大功以上獎勵者,年終考成不得列丙等或六十九分以下;記一大過者,不得列乙等或七十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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