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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交通事業人員考成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年終考成及另予考成,均分工作績效、品德操守及其他與業務有關之項目評分。
各項評分標準,依交通事業人員考成表之規定。
前項考成表,由事業機關(構)視業務特性訂定,報請交通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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