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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退休非資位現職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喪失其領受退休金之權利:一、死亡。
二、褫奪公權終身。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
四、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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